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鄉鎮藥店可不配執業藥師 推行遠程審方替代執業藥師在崗

來源:賽柏藍—藥店經理人

編輯:夕語

    又一省級行政區出台遠程審方标準,以30家門店3名執業藥師為基數,每增加10家,隻需增配1名執業藥師。而且,該标準還指出,鄉鎮企業法人、負責人也可不由執業藥師擔任。

    又一省市,推行遠程審方替代執業藥師在崗

    昨天(8月5日),重慶市藥監局印發通知稱,《關于在全市藥品零售企業推行執業藥師遠程藥學服務和電子處方試點工作的指導意見》(以下簡稱《指導意見》)已經市藥監局2019年第11次局長辦公會審議通過,并要求各區縣(自治縣)市場監管局按照《指導意見》認真組織實施。

    至于開展遠程藥學服務的條件及要求,《指導意見》要求,鼓勵實行“七統一”管理的藥品零售企業運用“互聯網+”開展遠程藥學服務,對其所屬門店開展在線審方和合理用藥指導。對于開展遠程藥學服務的藥品零售連鎖企業,允許其所屬門店的執業藥師注冊在總部。在營業時間内開展遠程審方,其門店視同已配置執業藥師在崗。

    據了解,重慶市取得執業藥師資格的人多數集中在醫療機構、大型藥品企業,申請注冊在零售藥店的執業藥師占比隻有35%。真正在零售藥店執業的執業藥師,相對全市1.6萬家零售藥店全部配備執業藥師的需求,缺口很大,導緻不同程度存在執業藥師“挂證”問題。

    同時,零售藥店處方藥獲取藥品處方存在困難:一是醫療機構的處方外流有限,醫師開具處方時主要是針對本醫療機構已有的藥品,藥品處方多數在醫療機構内使用。二是突發疾病而自我藥療的消費者或慢性病需長期用藥的消費者,不願到醫療機構挂号排隊開藥品處方。

    正因如此,也就導緻了重慶市出台了該《指導意見》。

    以30家店為基數,每加10家多配一名執業藥師

    其實,自國家藥監局嚴厲打擊執業藥師挂證及不在崗後,推行遠程審方替代執業藥師的省份也不在少數。

    湖南省是在國家局整治後第一個下發遠程審方标準的,以20家門店3名執業藥師為基數,每增加20家門店多配1名執業藥師,不足20家的按20家計算。其後,黑龍江省也出台了相關标準,執業藥師配備要求基本與湖南省一緻。

    在兩省“20家門店一名執業藥師”的增量基礎上,考慮到各省現實情況不同,雲南省出台的标準又有差異,以10家門店3名執業藥師為基數,每增加15家門店隻需增配1名執業藥師;河北省的标準則改為,以10家門店3名執業藥師為基數,每增加10家,隻需增配1名執業藥師。

    而此次重慶市出台的《指導意見》在以上标準上也有變化。

    在人員要求上,該《指導意見》指出,連鎖總部應當配備與其經營規模相匹配數量的遠程審方執業藥師隊伍,原則上開辦30家(含)以内門店的,應至少配備3名執業藥師;超過30家門店的,每增加10家門店(不足10家的按10家計算),應增配1名執業藥師。門店經營中藥飲片的,中藥類執業藥師配備應不少于執業藥師總數的25%。

    多省放開,鄉鎮藥店可不配執業藥師

    另外,值得一提的是,重慶市對于實行遠程審方的鄉鎮藥店有所放開。

    《指導意見》要求,農村鄉鎮以下地區的零售企業法定代表人或企業負責人可不要求由執業藥師擔任,但須配備1名具有依法經過資格認定的藥學技術人員或1名有3年以上藥品經營質量管理工作經曆、具有藥學(中藥學)中專以上學曆的人員承擔執業藥師(中藥類執業藥師)職責。

    這也表示,開在鄉鎮的連鎖門店通過實行遠程審方,門店無需配備執業藥師,隻需配備一名依法經過資格認定的藥學技術人員或3年以上藥品經營質量管理工作經曆、具有藥學(中藥學)中專以上學曆的人員即可。

    當然,縱觀出台遠程審方标準的省市,對鄉鎮藥店都有所放開,滿足不了執業藥師配備需求的,都不在強行要求配備執業藥師。

    湖南省:農村鄉鎮以下地區設立的連鎖門店,至少須配備1名有3年以上工作經曆、具有藥學中專以上學曆的人員。有中藥材、中藥飲片經營範圍的,還須配備1名有3年以上工作經曆、具有中藥學中專以上學曆的人員。

    黑龍江:實施遠程網絡審方的連鎖門店至少還應配備1名駐店藥師(鄉鎮以下為藥學中專以上學曆)以上專業技術人員進行處方複核和藥事服務;經營中藥飲片的,其中1名應為駐店中藥師(鄉鎮以下為中藥學中專以上學曆)。

    雲南:各連鎖門店應至少配備1名藥學專業技術人員進行處方複核和藥事服務。其中州(市)主城區以外門店應當配備執業藥師或者藥師、從業藥師以上資格職稱人員;縣(區)主城區以外門店應當配備執業藥師或者藥士、藥師協理以上資格職稱人員,指導合理用藥。

原标題:鄉鎮藥店,可不用執業藥師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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