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來源:醫谷
8月6日,國家藥監局、公安部、國家衛生健康委聯合發布《關于将含羟考酮複方制劑等品種列入精神藥品管理的公告(2019年 第63号)》。
公告指出,自2019年9月1日起,根據《麻醉藥品和精神藥品管理條例》有關規定,國家藥品監督管理局、公安部、國家衛生健康委員會決定将含羟考酮複方制劑等品種列入精神藥品管理。
一、口服固體制劑每劑量單位含羟考酮堿大于5毫克,且不含其它麻醉藥品、精神藥品或藥品類易制毒化學品的複方制劑列入第一類精神藥品管理;
二、口服固體制劑每劑量單位含羟考酮堿不超過5毫克,且不含其它麻醉藥品、精神藥品或藥品類易制毒化學品的複方制劑列入第二類精神藥品管理;
三、丁丙諾啡與納洛酮的複方口服固體制劑列入第二類精神藥品管理。
此次涉及含羟考酮堿、丁丙諾啡與納洛酮的獲批國産藥品包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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