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來源:新浪醫藥新聞
在食物裡,天天吃沒事。到了藥裡,就能翻江倒海了?
16号國家藥典委員會頒布了,“關于《中國藥典》2015年版四部0212藥材和飲片檢定通則修訂草案的公示”。
其中“藥材及飲片(植物類)鉛不得過5mg/kg,镉不得過1mg/kg,砷不得過2mg/kg,汞不得過0.2mg/kg,銅不得過20mg/kg。”關于這些指标限度,在制藥界掀起了軒然大波。
既然這些最終大多數是用于口服,那麼我們參考食品的國家規定來解讀一下。對于這類指标,都屬于污染物。
按照GB2762-2017《食品安全國家标準食品中污染物限量》要求,食品中的茶葉和幹菊花對于鉛限量同藥典規定一緻,限量均為5mg/kg。
镉的限量1mg/kg同畜禽腎髒(肉及肉制品)一緻,但水産動物及其制品項目下的“雙殼類、腹足類、頭足類、棘皮類”,在去除内髒後,镉的含量限度是2.0mg/kg。也就是說此類食物比藥材的含量可以更高。
砷的限量2mg/kg,确實比食品的高。新鮮蔬菜及食用菌制品、肉制品,甚至可可制品、巧克力的限度都是0.5mg/kg。
汞的限度0.2mg/kg,是食用鹽、食用菌及制品的限度0.1mg/kg的兩倍。
至于銅的限度20mg/kg,很遺憾,國标中并未作出任何界定。
毒理學之父帕拉塞爾蘇斯曾提過一個說法,隻有劑量決定一件事物是否為毒藥。換句話說,離開劑量談毒性,不嚴謹。
我們根據上面統計的量,來大概分析下飲片及藥材此次重金屬項目的邏輯缺陷。
首先,吃多少普通的、合格的食物,能達到藥品的檢測量?
“兩倍量的茶葉、幹菊花;一半量的鱿魚絲、鮑魚;四倍量的巧克力;兩倍量的蘑菇。”
其次,正常一次口服用藥,能達到多少量?
“我們按吃飯來算吧,以前龍豐的70克方便面,我一頓飯吃兩包,還能吃倆荷包蛋和菜葉子。粗略算下,折成幹貨,半斤是差不多。那麼夏天喝着啤酒吃一斤鱿魚絲能中毒嗎?涮一斤金針菇吃能中毒嗎?我知道自己平時怼人也夠多的,誰想合法的讓我中毒嗎?按四倍量,給我買二斤巧克力吧,我直播給你吃!不要代可可脂的,就按國标裡的可可制品來買。鑒于可能比較膩,關鍵還比較貴,請允許一周内吃完,我想多解饞幾天。”
這樣會中毒嗎?如果這樣能中毒,那平時我們真的沒法吃飯了。再者說,我們吃飯還是全部入肚呢,飲片很多是隻喝湯,不吃渣的。那相關的含量更是大打折扣。
還有一點,食物我們是每天都吃的,藥物還真達不到這種頻率與用量。既然在食物裡對人體相安無事,那麼怎麼在藥裡,就起到了不可忽視的副作用呢?
一方面都知道植物藥同莊稼一樣土裡生,土裡長。怎麼劃分到了藥裡,就需要拔高一個台階?這些含量指标,既不能成為控制功效的項目,又不能引發民衆健康危機。為何還要死死扣住不放?其實施的合理性在哪裡?任何一個毒性的對照,都需要其一定純度的毒性物質,這些在檢測過程中的風險,考慮到了嗎?
重金屬超量肯定是對人體産生影響,但也有個量變到質變的範圍過程。這種不切實際的定标做法,無疑是因噎廢食。按這個思路,距離建設藥用級别陽光、藥用級别耕地也不遠了。建議負責起草的各個檢驗機構,定标準時去咨詢下臨床醫生,甚至營養學方面的專家,不要為了檢測而檢測。
已經頹勢狀态的中藥,不要因為标準卡的太死,而走入萬劫不複的深淵。
參考資料:
GB2762-2017《食品安全國家标準食品中污染物限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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