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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月1日起,藥店禁止向未成年人賣這種藥!

來源:米内網

三部門聯合通告,7月1日起,右美沙芬被列為第二類精神藥品,全國藥店禁賣給未成年人!

01三部門聯合公告,右美沙芬列入第二類精神藥品目錄

近日,國家藥監局、公安部、國家衛生健康委三部門聯合發布《關于調整精神藥品目錄的公告》(以下簡稱《公告》), 将右美沙芬列入第二類精神藥品目錄,自2024年7月1日起施行。

顯然,右美沙芬從普通藥品變為第二類精神藥品,其身份的改變,也代表着右美沙芬的生産、批發、銷售會發生相應的變化。

根據《麻醉藥品和精神藥品管理條例》,專門從事第二類精神藥品批發業務的企業,應當經所在地省、自治區、直轄市人民政府藥品監督管理部門批準。全國性批發企業和區域性批發企業可以從事第二類精神藥品批發業務。

與此同時,藥品零售連鎖企業從事第二類精神藥品零售業務的,要經所在地設區的市級藥品監督管理部門批準,實行統一進貨、統一配送、統一管理。

零售過程中,藥品零售企業應當憑執業醫師出具的處方,按規定劑量銷售第二類精神藥品,并将處方保存2年備查;禁止超劑量或者無處方銷售第二類精神藥品;不得向未成年人銷售第二類精神藥品。

若是藥品零售企業違反本條例的規定儲存、銷售或者銷毀第二類精神藥品的,由藥品監督管理部門責令限期改正,給予警告,并沒收違法所得和違法銷售的藥品;逾期不改正的,責令停業,并處5000元以上2萬元以下的罰款;情節嚴重的,取消其第二類精神藥品零售資格。

02從“止咳神藥”到第二類精神藥品的轉變

右美沙芬,全稱氫溴酸右美沙芬,是具有鎮咳效果的右旋性嗎啡衍生物,常用于治療各種呼吸道感染引起的咳嗽。有時,右美沙芬也被人們稱為“止咳神藥”。但過量服用會引起焦慮、抑郁、失眠、易怒、精神萎靡并成瘾,對人體造成嚴重危害。

過去,右美沙芬隻是一款簡單的止咳藥,但是,藥品上市後出現了不少濫用藥物的案例,影響藥品零售市場秩序。從普通藥品到第二類精神藥品的“身份”轉變,其實經曆了一段變化的過程。

2021年12月,國家藥監局将氫溴酸右美沙芬單方制劑由非處方藥轉換為處方藥,須嚴格按照處方藥的相關管理要求生産、銷售和使用。還對藥品說明書進行修訂,删除了長期服用無成瘾性和耐受性的表述。

2022年12月1日正式生效的《藥品網絡銷售監督管理辦法》更是明确,疫苗、血液制品、麻醉藥品、精神藥品、醫療用毒性藥品、放射性藥品、藥品類易制毒化學品等國家實行特殊管理的藥品不得在網絡上銷售。在第一版禁網售清單中,右美沙芬口服單方制劑已被列入禁止通過網絡銷售藥品名單。

對此,國家藥監局曾曝光一起典型案例。2022年12月,河南省洛陽市洛龍區市場監督管理局根據國家藥品網絡銷售監測平台監測線索,對拼多多商城入駐商家“xx藥館”進行檢查,發現該店于2022年12月22日通過網絡銷售處方藥xx牌氫溴酸右美沙芬糖漿。最終,監管部門對該店處以罰款5萬元的行政處罰。

2023年2月,國家藥監局等3部門聯合印發《關于進一步加強複方地芬諾酯片等藥品管理的通知》,進一步加強對右美沙芬口服單方制劑等藥品的管理,并明确提出,我國部分地區出現右美沙芬口服單方制劑的濫用問題,且濫用人群以青少年為主,嚴重危害公衆特别是青少年的身心健康和生命安全。

再到今年5月7日,國家藥監局等三部門聯合将右美沙芬列入第二類精神藥品目錄,進一步加強對右美沙芬的生産、流通、銷售和使用。

03青少年濫用,藥店不規範售藥情況多發

《麻醉藥品和精神藥品管理條例》規定,上市銷售但尚未列入目錄的藥品和其他物質發生濫用,已經造成或者可能造成嚴重社會危害的,國務院藥品監督管理部門會同國務院公安部門、國務院衛生主管部門應當及時将該藥品和該物質列入目錄。

此前,市場上确實出現了一些青少年濫用右美沙芬的案例。

據媒體報道,象山一名16歲的學生因一口氣服用了30餘粒氫溴酸右美沙芬片,引發急性腎衰竭躺在重症監護室裡。經醫院檢查,發現其出現藥物中毒、肝功能不全、低血鉀症等症狀。

經後續調查,該名學生在一個遊戲玩家微信交流群裡,看到有玩家在分享一款名為右美沙芬的“上頭糖”,并說吃着這個“糖”玩遊戲更加刺激,玩多久都不會犯困。因為好奇,他在網上買了兩盒右美沙芬,此後三個月,他的服用劑量越來越大,從最開始的兩片,到一盒,再到多盒。

類似的新聞還發生在陝西。陝西省某刑偵大隊在開展吸毒人員“大排查、大收戒”專項行動中,發現轄區涉毒人員A有吸食毒品的嫌疑,随即對A及随行人員B進一步調查。

經調查,2022年6月初,B在某短視頻平台看到“大量服用右美沙芬片可以上頭緻幻的作用”的評論後,在評論區@涉毒前科人員好友A觀看。二人為追求類似吸毒的感覺,就通過某外賣平台買了2盒“氫溴酸右美沙芬片”,然後大劑量服用。沒想到,這一試就上了瘾,獲得刺激感後,二人開始濫用藥物,長期大劑量購買服用。

不僅如此,在右美沙芬“非轉處”後,一些藥店還出現過未憑處方售藥或不規範銷售處方藥的情況。

2023年7月,海南省海口市市場監管局聯合市公安局禁毒支隊根據線索舉報,開展聯合行動,對海口市龍華區濱濂村一家零售連鎖門店突擊檢查。執法人員針對該藥店的藥品進銷存原始數據、進貨渠道、留存處方一個個核對、查驗。

經查,發現該藥店涉嫌未憑處方一次性賣出20盒氫溴酸右美沙芬片,且經營數據造假,導緻藥品流入非法渠道,引發藥物濫用并造成危害。

執法人員現場扣押了該藥店有關憑證、物證,并對藥店負責人作進一步調查處理。按照《國家藥監局綜合司、公安部辦公廳、國家郵政局辦公室關于進一步加強複方地芬諾酯片等藥品管理的通知》精神,監管部門依法從嚴從重對該藥店違法行為進行查處。

此次将右美沙芬列入第二類精神藥品目錄,往後對其的銷售和使用管控将會更嚴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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